各党支部、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引导全院职工有序参与反腐倡廉建设,为医院建设和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医院纪委欢迎广大职工、党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对我院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涉及违纪违法问题进行检举控告并监督。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举报范围:
(一)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
(二)医院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
(三)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一)来访:带上身份证件可直接到医院监审部反映(办公楼210室)。
(二)来信:可直接寄信至医院监审部,邮编:412200;或投信至举报箱,举报箱设置地点:外科楼一楼大厅内,办公楼一楼大厅入门处。
(三)来电:监审部举报电话:0731-23230477(仅限工作日)。
(四)举报邮箱:http://xdyyjw@126.com.
三、举报须知:
1、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2、举报违规违纪问题,应当实事求是,反映情况力求内容详尽,对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证据、涉及人员等要尽量明确。
3、举报人可匿名举报,提倡实名举报,实名举报人请填写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实名举报院纪委一律给予回复。
4、对接收的不属于院纪委管辖范围和不属于纪检监察业务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院纪委将报上级部门或转医院有关职能部门处理。
欢迎监督和举报,院纪委将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人基本情况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切实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