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节”临近,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方面的各项规定和要求,院纪委现将“两节”期间有关要求重申并强调如下:
一、严禁党员干部利用职权收受高档烟酒、珍稀药材、天价茶叶等名贵特产,谋取私利;
二、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借用使用公车或报销私车费用;
三、严禁党员干部接受医药供应商、管理及服务对象任何形式的吃请、游玩、住宿等;
四、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到隐蔽场所“一桌餐”公款吃喝,违规用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通过电子礼品卡、电子提货券等隐蔽手段进行公款消费;
五、严禁使用公款组织安排旅游度假、健身、娱乐等活动;
六、严禁借节日之机以走访或工作汇报名义请客送礼;
七、严禁收受医药供应商给予的钱物;利用电子商务、邮寄等方式违规收受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
八、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九、严禁违规参加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出入私人会所;
十、严禁利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收受红包,借机敛财;严禁组织、参与其他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