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价格管理奖惩制度
( 一)物价办每月对各科室收费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检查有无违反政策的收费行为,考核结果报经管办严格奖惩兑现,并与评优挂钩。
( 二)考核按照百分制奖惩
1、临床科室分解项目、重复收费、未提供服务而收费等违规收费所得不计入该科室收入,每项违规收费行为扣科室物价绩效 1 分。造成恶劣影响的报上级领导酌情处理。
2、病人价格投诉,所在科室应做好解释工作。如处理不妥,造成病人投诉至物价办,且经核查确因科室工作人员多收、误收费用或态度恶劣解释不到位的,扣除科室物价绩效 5 分,扣除科室护士长及物价员当月物价绩效 25 分;情节严重投诉至价格监管部门、媒体平台的扣除科室绩效分 10 分,扣除科室护士长及物价员当月物价绩效 50 分。
3、对严格执行物价政策,服务质量好,收费规范的科室,在院周会与护士长会议上给予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