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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医院】中秋佳节倍思“清” ,欢度国庆慎微“廉”-中秋、国庆节廉洁过节提醒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1日 16:07 来源:纪检监察室     访问量:

月到中秋分外圆,绷紧廉洁这根弦!中秋、国庆双节将近,医院纪检监察办温馨提示:节日期间勿忘廉洁自律和工作纪律,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崇廉尚俭,时刻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守住底线,不碰红线,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1、严禁违规收受服务对象电子礼品、电子礼券、电子红包。

2、严禁通过快递物流等方式违规收送礼品或名贵特产等节礼。

3、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和参与赌博,及组织参加隐秘聚会。

4、 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不得用公款搞宴请、聚会、休闲娱乐;不准利用公款开展违规走访联谊等活动。

5、严禁违规用车、公车私用及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公务接待、公款旅游;严禁违规接受下级、服务对象给予的财物及安排的旅游度假、健身娱乐等活动。

6、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7、严禁酒驾醉驾、酒后行为失德失范。

8、严禁在医院等级评审整改、安全生产、应急处置等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

9、节日值班人员须严格遵守医院工作纪律。

10、科室负责人离开本市需提前请假报备。

“宁可清贫自乐,不可浊富多忧”。节假日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节点,也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考点”。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加强自我管理,严守纪律底线,绷紧思想之弦,带头遵守廉洁过节规定和工作纪律要求,经受住“廉关”考验!


编辑:王芷杨

责编:刘朝晖 徐  虹

审核:汤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