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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清伴月明,廉洁过“双节” | 中秋、国庆廉洁提醒!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1日 15:53 来源:纪检监察室     访问量:

月到中秋分外圆,绷紧廉洁这根弦!中秋、国庆双节将近,院纪委温馨提示: 节日期间勿忘廉洁自律,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崇廉尚俭,时刻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守住底线,不碰红线,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严禁违规收受服务对象电子礼品、电子礼券、电子红包。严禁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和娱乐活动。

严禁通过快递物流等方式违规收送礼品或名贵特产等节礼。

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和参与赌博、组织参加隐秘聚会。

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不准用公款搞宴请、聚会、休闲娱乐;不准利用公款搞各种名目的走访联谊等活动。

严禁违规用车、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严禁违规公务接待、公款旅游;严禁违规接受下级、服务对象给予的财物及安排的旅游度假、健身娱乐等活动。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严禁酒驾醉驾、酒后行为失德失范。

严禁在医院维稳、安全生产、应急处置等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

节日值班人员须严格遵守医院工作纪律。

科室负责人离开本市需提前请假报备。

“宁可清贫自乐,不可浊富多忧”。节假日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节点,也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考点”。 目前,在全国医药系统开展“医德医风及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关键时节,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更要加强自我管理,严守纪律底线,绷紧思想之弦,做好家庭成员和身边人的表率作用,带头遵守廉洁过节规定和作风建设纪律要求,经受得住“廉关”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