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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附属湘东医院数字化胃肠机动态平板探测器采购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21日 11:43 来源:招标管理办     访问量:

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师范大学附属湘东医院的委托,对湖南师范大学附属湘东医院数字化胃肠机动态平板探测器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1. 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师范大学附属湘东医院数字化胃肠机动态平板探测器采购

    2、委托代理编号:SZQL-LL-2024-04

    3、采购总预算:198000.00元

    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号

名称

数量

总预算(元)

1

湖南师范大学附属湘东医院数字化胃肠机动态平板探测器采购

198000.00

 

6、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编号

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1

湖南师范大学附属湘东医院数字化胃肠机动态平板探测器采购

详见

招标文件

详见

招标文件

1、 1、支付方式:湖南师范大学附属湘东医院项目资金)

2、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支付设备金额的30%,正常使用6个月后支付设备金额的65%,预留 5% 为质保金;产品正常运转且无任何质量问题,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清余款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4)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近三个月)复印件;

5)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特殊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1-1);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2)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附件1-3)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4、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近三个月)复印件;

5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附件1-4)

6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7、其他说明。

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二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22817:00(北京时间),地点为: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醴陵市仙岳山街道左权北路11号附2号。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湖南师范大学附属湘东医院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731-23202663

地址:醴陵市青云北路1号

2、代理机构名称: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醴陵市仙岳山街道左权北路11号附2号

联系人:李勇

联系电话:0731-27583404

 

 

 

 

 

 

 

 

 

 

 

 

 

 

 

附件1-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

   期:


附件1-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附件1-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 (项目名称、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谈判;(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2,原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附件1-4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的书面声明

(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反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一)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三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

(二)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