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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12日 14:02 来源:     访问量:

1、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是执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急危重患者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出现以下情形的患者:病情危重,不立即处置可能存在危及生命或出现重要脏器功能严重损害;生命体征不稳定并有恶化倾向等。对于非本机构诊疗范围内的急危重患者,医疗机构应当为其转诊提供必要的帮助。

2、抢救资源的配置与紧急调配由我院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为确保急危重患者优先救治,按我院绿色通道机制运行。

3、凡遇有重大抢救或成批急性外伤病员的抢救工作必须按照本制度执行。对于一般急诊抢救由急诊科和相关科室负责处理。

4、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重大抢救或成批外伤病员的统一指挥调度。各科室和参加医疗抢救的人员必须听从指挥,服从安排,不允许以客观情况为理由而延误抢救时机。对因推诿、延误抢救造成不良后果,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5、科室内危重患者抢救工作的主持者为:科室(副)主任或医疗专业组组长。科室(副)主任或医疗专业组组长不在现场时,由现场级别和年资最高的医师主持抢救工作,但必须及时通知科室主任。紧急情况下医务人员参与或主持急危重患者的抢救,不受其执业范围限制。

6、急危重症患者涉及多发性损伤或多脏器病变的患者,应及时请专科医师会诊,并由现场主持抢救的最高资质的医师主持多学科会诊。根据会诊意见,由可能威胁到患者生命最主要的疾病所属专业科室接收患者,并负责组织抢救。

7、对危重患者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抢救,并做到认真、细致、准确,及时、全面完成各种记录。对可能涉及到法律纠纷者,应及时报告医务部。

8、参加危重患者抢救的医护人员必须明确分工,紧密合作,各司其职。抢救过程中应以抢救工作主持人的医嘱为主。

9、参加抢救工作的护理人员应执行抢救工作主持人的医嘱,并严密观察病情变化,随时将医嘱执行情况和病情变化报告主持抢救者。执行口头医嘱时应复诵一遍,并与医师核对药品后执行,防止发生差错事故。

10、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填写病危通知单,由抢救工作主持者或主管医师向患者法定代理人做好知情告知。

1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日夜应有专人负责,对病情抢救经过及各种用药要详细交代,所用药品的空安瓿经二人核对方可弃去。各种抢救物品、器械用后应及时清理、消毒、补充、物归原处,以备再用。

12、不参加抢救工作的医护人员须做好抢救的后勤工作。

13、应当做好危重患者抢救工作中的病历记录工作。在抢救过程中要做到边抢救边记录,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未能及时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 6 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主持抢救的人员应当审核并签字。

14、抢救工作结束后,抢救科室应当及时组织病例讨论。讨论会由科主任主持,抢救科室的医护人员参加讨论。必要时,邀请相关科室的医务人员参加,特殊情况下,医务部参加讨论。主管医师将讨论会议记录的结论归入病历。

15、抢救工作期间,药房、检验、放射或其他辅助科室,应满足临床抢救工作的需要,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拒绝或推迟,后勤服务中心、物资设备办应保证水、电、气、医疗器材、设备等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