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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附属湘东医院 2022年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11日 12:17 来源:人力资源部     访问量: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要求,结合我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医院党委的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医院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医院监审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报考者需要提交有效执业(职业、从业)资格和注册证岗位的相关证书,取得的学历和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执业(职业、从业)资格报考和注册的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生等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附件一,护士招聘条件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公开招聘信息在湖南师范大学附属湘东医院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

网上报名邮箱:1226370384@qq.com

2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第一学历学位证书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尚未取得最高学历学位者需提交填写完整有学校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

3)有效期内的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4)应聘者须提供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执业证和资格证。

5)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者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6)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需提交相关材料。

3、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请应聘者持1寸近期同底彩色相片3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招聘岗位中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指定地点现场确认报名

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经资格审核合格后参加考试。此次招聘工作采取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考核的方式进行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和高级职称者,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情形另行通知)。笔试主要考核考生对相关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语言表达、形象气质和综合分析能力等;实际操作测试主要考核应聘者基本操作技能和动手能力。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笔试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20%、实际操作考核占综合成绩的20%综合成绩低于60不予录用测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的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理论成绩为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湖南师范大学附属湘东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1.博士研究生

1)享受所在专业科室副主任或以上待遇;

2)按程序办理入编手续;

3)80m2以上的新房一套,另给予安家费30-50万元(具体面议),工作满10年,享有房屋产权;

4)在职称晋升、硕士导师推荐时,同等条件下优先;

5)其他事情可面议。

2.硕士研究生

1)执业医师类人员:

①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一本且有规培证者,一次性发放安家费 10万元;

②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公立二本且有规培证者,一次性发放安家费8万元;

③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三本或民办二本且有规培证者,一次性发放安家费6万元;

2)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的非执业医师类硕士研究生,一次性发放安家费1万元。

3)享受2年的过渡性住房,或300-500元/月的租房补贴。

4)同等条件下优先办理入编手续。

3.规培生

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公立一本,在三甲医院进行规范培训并取得规培证者,一次性发放安家费5万元;其他全日制本科毕业,在三甲医院进行规范培训并取得规培证者,一次性给予安家费3万元;属医院紧缺、急需专业者,同等条件下增加安家费1万元。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 0731-23215208(医院人力资源部)邮箱1226370384@qq.com

监督电话: 0731-23230477 (医院监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