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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附属湘东医院物价监督检查及奖惩制度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25日 16:16 来源:物价办     访问量:

一、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为,确保我院不折不扣实施《株洲市现行医疗服务价格目录(2020)》,切实减轻患者负担,杜绝不合理收费,特制定本制度。

二、监督检查范围及办法:

1、物价员不定期深入科室检查记帐、一日费用清单及药品明码标价等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由物价员不定期的对医院各科医疗收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临床科室和收费科室反馈,问题比较普遍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分管院领导汇报。

3、由专职物价员每月中旬随机抽查各科上月出院病历,认真对照收费清单一一核查,对各种违规收费现象依据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4、由经管办核算员每月对上月的各种辅助检查记帐情况进行一一核查,对漏收费现象依据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三、违规收费的范围:

1、只收费不服务。

2、收费后减少服务数量和降低服务质量。

3、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巧立名目收费。

4、混淆收费性质而提高收费标准。

5、无医嘱、无检查回报单收费。

6、与医嘱记录不相符的收费。

7、张冠李戴、记帐错误。

四、奖惩措施:

1、有记帐人签名且盖有科室记帐章而漏记帐的情况,其漏记金额从该科奖金中收回并处以漏记金额2倍的罚款。

2、有记帐章而无记帐人签名的漏记帐情况,其漏记金额从奖金中收回并处以漏记金额2倍的罚款由记帐科室和检查科室各承担50%。

3、既无记帐章又无记帐人签名的漏收费情况,其漏收金额从检查科室奖金中收回并处以漏收金额2倍的罚款。

4、临床科室分解项目、重复收费、未提供服务而收费等违规收费所得将不计入该科室收入查实一例病人违规收费50元以上将按多收金额的2倍进行罚款,从该科室奖金中扣除。一例病人违规收费超过500元,并造成恶劣影响的报上级领导酌情处理。

5、因科室工作人员对病人或陪人收费解释不到位而被投诉的,每例扣科室奖金50元。

6、对严格执行物价政策,服务质量好,收费规范的科室,在院周会与护士长会议上给予表扬。

7、每年年终对全院各科室的物价收费进行总结,评选出1—2个最佳收费科室并予以适当奖励。